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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五章 三年前成立的帮派

    资料虽然收集到了许多,可毕竟实在有些千条万绪,似乎每一处都不可能,又似乎哪个地方都可疑得要命。

    午休的时候,他再度跟廖小姐通了电话。

    廖彦文依旧是那副慵懒的嗓音,说起话来懒洋洋的,仿佛昨晚没睡好,又或者是刚刚睡醒。

    徐云书不知道这是她的本性,还是迷惑人的表象,又或者两者都有,反正只要听多了她的声音,看多了她的形象,真有可能不自觉地对她放下戒心。

    「老龟调查的事情,有消息了吗?」徐云书直接开口询问。

    回复他的是廖小姐的鼻音,「哪有那么快,你以为老龟是神仙吗?早上的任务,中午就有结果?做个人吧,徐先生。」

    「我知道自己的要求稍显过分了些,不过跟梦境森林有关的事情,发展从来都是迅勐的,时间可不等人。」徐云书回应道,「不管老龟查到什么,他都可以跟我分享,没必要等到一切信息都收集到之后再报告。」

    「毕竟到那时候,可能一切都晚了。」

    电话那头是一阵沉默,半分钟后,廖小姐的声音传来,「你说服我了,老龟为了调查你委托的事情,牺牲很大,希望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我没干过情报工作,但只凭想象的话,也能清楚一件事。」徐云书回应道,「情报从来都没有值不值这个说法,很多时候,花费大价钱的东西只是废纸,可在事情真正发生之前,谁也不知道你手里的哪张是废纸。」

    「哈哈,毛头小子居然教育起老娘了!」

    调侃过后,廖彦文重又正经起来,「我一会儿就给老龟打电话,他收集到多少,就给你传过去多少。」

    「好。」

    电话挂断之后,徐云书等了几分钟,那部卫星电话传来了消息送达的提示音。

    这个言简意赅的人说话极其费劲,但调查结果却充实详尽。

    徐云书要他搜索探查贾布这段时间的行踪,以及他所属帮派的人员资料,如今,资料静静躺在超大附件里,当然,这是未完成版。

    上午发布的指令,下午的时候已然有了初步结果,这已经十分有效率了。

    想来,他们在收集这些资料的时候,一定会消耗非常多的资源。

    徐云书心里默默为老龟点了个赞,然后打开附件包,浏览起里面的信息来。

    老龟的调查虽然十分详尽,但也有比较粗糙之处。

    徐云书倒是可以理解某种程度的粗略,毕竟他给出的时限实在太短,能调查到这一步,对普通人来说已经是极限了。

    根据资料上的说法,贾布所在的组织自称「蛮牛」,是贫民窟帮派之一,但它的人数和势力覆盖范围,远远不止贫民窟这一个地方。

    事实上,它只是自贫民窟中发源而已。

    这里是龙蛇混杂之地,每个人都来自简兰各地不同的省和乡村,各地习俗不同,民风也大相径庭,从而导致严重的割裂。

    割裂造成矛盾。

    矛盾会产生冲突。

    所以帮派文化在简兰的贫民窟很流行,经过多年的养蛊之后,它们开枝散叶,扩散到了整个国家。

    每一个街头巷尾,每一处乡村之地,都有帮派成员的身影,他们中有些人甚至更进一步,成为了无法被控制的军阀。

    在这份情报的参考资料里,老龟贴心地为徐云书举了几个例子。

    比如说,自贫民窟中起源,最成功的帮派是「豪猪」,这个翻译成汉语后稍显奇怪的帮派,在简兰本地已泛滥成灾。

    他们有个特殊的爱好,就是在自己的胸口上纹野猪的纹身,这些纹身通常千奇百怪,花样极多,每个人都()

    https://.2ksk能自由发挥,不一而足。

    甚至纹身用的原料也是千奇百怪。

    稍有钱的可以去城市里的纹身店使用正规颜料,而没钱者则使用各地流传的土办法,用各种植物的汁液染色刺身。

    这个习俗很有趣。

    有趣的地方在于,徐云书立刻由此联想到贾布胸口的紫色脓液。

    在被羊骨刀切割之前,贾布的胸口的确有奇异的纹路,彼时徐云书搞不清楚那是什么,现在想来,那恐怕是因皮肤皱褶,而变得抽象至极的纹身。

    那么,这种纹身和那紫色脓液,究竟有没有关系呢?

    徐云书的第一反应,倾向于没有。

    因为贾布是在三年前加入帮派的,如果三年前就有这种诡异的紫色脓液,那只能说明梦境森林早在三年前就侵入现实了。

    然而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徐云书确信自己肯定是第一批梦境附身者。

    但再深入思考一层,他又觉得有件事很奇怪。

    那种紫色脓液为什么一定要聚集在胸口的部位呢?

    还是只有贾布是这样的情况?

    这就有赖于接下来的调查了。

    徐云书继续阅读接下来的部分,关于贾布最近的行踪,以及他所属帮派成员的名录。

    老龟应该是在简兰深耕多年的人,他手底下掌握了强大的情报系统。

    所以虽然贾布在突然爆发之前,并没有出现在他们的视线内,可通过别人的旁证回忆,也能大致拼凑出贾布的行程。

    这个人始终在贫民窟和首都城市之间移动,大体规律是,于贫民窟中欺压贫民,以此捞钱,用抢来的钱找帮中的上线拿货,货到之后,就开始吆喝兜售。

    他的货多半都销往城市,当赚到足够多的钱后,就会在城市里花天酒地,直到花光最后一枚硬币,然后重复以上的所有情节。

    这个模式乍一看上去,还真没什么问题。

    一个生命走向末路,以贩养吸的形象跃然于资料之上,这也跟徐云书得到的情报相吻合。.

    可问题是,为什么行动如此固定的贾布,突然在生命的最后几天,流窜至衡兴集团所在的小镇呢?

    这个问题暂时想不明白。

    徐云书抛下贾布的资料,转而研究起跟贾布同一帮派的成员。

    「蛮牛」帮是个新兴的贫民窟帮派,当看到它的成立时间时,徐云书精神一振。

    它很巧合的是在三年前成立的。

    这个时间节点,徐云书早已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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