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书宅屋 - 玄幻小说 - 黑衣夜行在线阅读 - 第七章

第七章

    陈晓晔是院里有名的帅哥,他自己似乎也知道这件事。也是,怎么会有长得好看的人却不知道自己长得好看呢?院里经常主持节目的那个男生在梁明眼中是没有陈晓晔帅气的,那个人长相尚可,但是却觉得自己很帅,注重打扮,由此而有些油腻,已婚,时常在打饭时跟同事聊孩子教育。院里的大姐们遇到了,常常笑成一朵花,打趣,“上次我的当事人过来,还说立案的地方,那个小伙子真帅呢!”,“立案庭颜值都高,徐庭长你是扛大旗的那个”,诸如此类的话。虽然没有实锤,但梁明猜,徐庭长一定有着过硬的关系或实力。

    卧室里的床垫,年代久远,睡起来舒服是挺舒服的,最近,不知道从哪天开始,一有动作,比如翻身什么的,里面的弹簧吱吱作响。这段时间梁明没有花什么钱,所有工资收入都存起来了,上个星期发完工资后,她算了算,攒了有十万余,终于能有些抵御风险的实力,虽然物价逐年上涨。她在想,要不要换个床垫,一方面短期内不会搬家,每天都要睡觉,早买早享受,另一方面,这毕竟是租的房子,换下来的床垫丢了也不好,家里也没有合适的空间来放置,且现在的床垫只是有声音,睡还是能睡的。

    纠结了一个星期,期间梁明打电话询问了白丽丽,她最好的同学兼朋友,白丽丽说,“换,把就床垫放到另一个房间去不就行了吗?”,“可是另一个房间里,房东有打包好的床单被褥在床上,我总觉得她在美国待腻了还会回来”,“那就扔了,走的时候把你买的留在这里,我觉得正常人都不会介意的”,“好吧,我再想想”。

    打完电话的第二天,梁明下定决心不换床垫,只要还能睡,就没什么,至于不换的原因,有很多个。

    随后她躺在床上看德州扑克解说,Kitty?kuo的造型,今天也很喜欢。翻身会有响声的床,她也很喜欢,反正睡着了也听不见。

    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令她特别讨厌的东西,她不爱说话,但是说话也不会令她很难受。

    即便是住在五楼,下雨天前楼下下水管道反胃散发出来的味道,还会随着风,吹进家里,提醒梁明,要关好门窗,她时常会忘记这件事,曾经为此付出金钱的代价,损失了一台电脑,这如同割肉。此后,她才明白,父母叮嘱离开家一定要关窗的话是有道理的。

    周二上午上班时,她再次在一楼大厅碰到那个黑皮肤的男生,他坐在墙边的椅子上,低头看着手发呆,大概是梁明从一进门就盯着他看,他察觉,抬头看到她,站起身来微笑着朝她挥手。这是很自然让人感到真诚温暖的笑,仿佛他真的发自内心地觉得见到她是一件很好的事。

    梁明点了点头,这是她跟汇丰银行大堂经理学的社交礼仪,那位经理优雅的打招呼方式让她留下深刻印象,并决定模仿。目前使用起来可能还略显生硬,随后微笑着挥手,上楼。

    下午副庭长将她叫到办公室,因为一些无关工作的礼节上的事情,以教导为名教育她做人。事实上,梁明对这份工作都不是很在乎,又怎么会在乎别人怎么看她呢,只有傻逼才会在意这些。

    晚上下班去小卖铺买酒的时候,门口酒箱子上,拴着一条蓝白相间的大肥猫,梁明蹲下身,抚摸它的背,它便又翻过身来露出肚皮,四脚朝天。虽然是工作日,但能喝酒喝得醉醺醺,摸到了友善的小猫,这一天过得也算是挺好的。

    就在梁明以为金世琦不再找她的时候,他又找她打扫卫生。看来男人就是贱,越是得不到的东西,越是不会轻易放手。也许对于他这种有钱人来说,什么都能不费力气地得到,因而她的拒绝给了他征服的欲望。

    事实上,金世琦也确实是这么想的。她皮肤黄黑色,不化妆,眼睛很亮,黑色的眼珠氤氲着水气,厚厚的嘴唇,瘦削的脸颊上镶嵌着美丽的眼睛和鼻子,脖子修长,一张南方人的长相,第一眼看上去,只能说是清秀,见了几次面后,发现她有种孤僻的好看。约莫有168的身高,在江南水乡中算高个子了。他第一次找她帮忙时,下班回来发现她手里拿着快递站在他家小区门口,看他走过去,厚厚的嘴唇蠕动着,没有发出声音,以至于让他误以为她是聋哑人,走近了以后,她闷闷地说了声“这是你的快递”,待他接过去以后,转身就走了。

    他在见她第一面就对她产生了浓烈的好奇心,后来,有一次,他看见她在路边的摊子上一个人吃着早餐,那种孤独感,和她低垂的眼睛,像一记拳头锤进了他棉花做的胸膛。她是典型的,南方女子长相,要按当今的标准化审美来说,她是不够白的,整个人细条条的,暗淡的小麦肤色,眼睛也很黑,他想起第一次见到她,是在一个深秋的傍晚,她裹着半旧不新的灰色运动外套,快步走在路边,等红绿灯的时候,他看到车窗外的这个女孩子,虽然扎着高马尾,背着黑色双肩包,眼里却毫无生机,活像只四肢托着脑袋的僵尸。

    即便是她拒绝了他一起吃饭的邀请,他也觉得没什么,因而他又邀请她周六去陪同野餐。梁升斓的女友,不,应该说是这段时间的女伴——一个粉丝数八十多万的网红小模特提议去野餐,李哲以及梁升斓的表妹何悦宁,以及何悦宁的朋友一起去。这些女孩子是不太可能真撒开手放下身子照顾别人的,她们说不定会穿着时下最流行的真丝半裙搭配吊带,与后备箱、野餐毯子疯狂互相拍照。

    他打了半分钟电话梁明才接,“喂”,声音没有任何起伏,仿佛她已经忘了这个人。

    “周六有时间吗?”

    “有,怎么了?”

    “我要去野餐,想请你帮忙。上午7点出发,有空吗?”

    “嗯,有空,是在你家楼下集合吗?”

    “对,就在我家楼下集合。”

    “好的,我可以。”

    让这个人多说一个字都不容易,金世琦想,伴随着对面的沉默,他寒暄着挂了电话,期待着周六的野餐,说来,他也好久都没出去了。

    7点,也太早了,梁明挂完电话的时候,陈晓晔刚从副庭长办公室回来,他也一样挨了一顿批,看起来心情不是很好,但是也看不出来太坏。副庭长的教训已成为他们和隔壁办公室的家常便饭,也就是被骂骂,总不至于辞退。就算被辞退也没什么,她还有存款,能吃一段时间,足够找到下一份工作,陈晓晔是本地人,更不怕了。

    她坐在对面偷偷看他的时候,陈晓晔是知道的,他从高中开始,就在文科班里,班上女生很多,他的同桌们,上大学后,去图书馆自习,总是有女生喜欢看他,他知道,自己有一副好看的眉眼,黑白分明的桃花眼,两只正气凛然的剑眉斜着冲上太阳穴,曾经,有同学在聚餐时这样开玩笑,“陈晓晔如果只论嘴巴鼻子脸型身材,那他也就是普通帅哥的水平,若细看他的眉眼,他是顶级大帅哥。”虽然他并未去那次聚餐,但这醉酒后的点评却顺着嘴巴传进他的耳朵,他其实也非常认同。这漂亮的眼睛来自他的母亲,他一直认为,他和他的母亲的眼睛能一直这么好看,并非没有原因,他们从不做亏心事,坚持着一套偏唯心看待外界的价值观,心灵会和眼睛一样干净,这是他天生的禀赋,他会好好珍惜。

    他将要抬起头的那瞬间,她慌忙低头装作在忙,可能还是活不够多。

    周五晚上与她在单位门口挥别的时候,初秋的傍晚一阵舒适的凉风袭来,吹动着梁明额前的碎发,他蹬上自行车,俯身发力,然后又回头看,她的身影混在人群与同事的背影中,还有76秒才能绿灯。那天黄昏很美,和夏日粉红色的晚霞不一样,初秋的太阳散发着丰收的金黄色的光芒,令人感到平静安宁,在这普济众生的阳光下,有些事情,关于她的心动,他知不知道,都显得不是很重要了。

    晚上梁明回去早早就打扫完家中卫生,然后睡觉,确保自己有足够的精力准备野餐。她背了个背包,包里装了两瓶水,一块巧克力,一包纸,一个围裙,一个充电宝,一把晴雨伞,这些是她能想到的需要用得上的东西。今日灿烂的阳光从花砖的空洞射进楼道,映照出空气中涌动的拂尘,丁达尔现象,她竟然能立刻想起来这个名词。

    东方挂着和煦的太阳,那个黑皮肤的男生已经到了,在逗弄一楼会客厅的金鱼,见梁明来了,他笑着问候到,“早啊”。一个人如果总是这样笑,那么即便是看起来再真诚,也不会有什么真心吧,见多了也会觉得虚伪。梁明点了点头,挤出一丝微笑,坐到沙发上。

    “金世琦还没弄好”,他转过身,朝她说道。停顿一下,又接着说,“我们还没买东西,等下还要去超市”。

    “哦哦”,“早上现买确实比较新鲜”。

    “你叫什么名字?”

    “梁明”,“你呢?”

    “我叫李哲”。他看着她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