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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屋(第一章青铜时代)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春日午后,温斯顿·盖德久违地收到了家中来信。他翻来覆去看着信封上的邮戳和似曾相识的笔迹,猛然想起自己还从未把如今住处的地址告知母亲。

    他与父亲的关系不说势同水火,也如一根两头紧绷、岌岌可危的弦。这样的情况始于七年前,他罔顾父母的劝说毅然考入文学院,立志成为一名着作等身的畅销书作家。可惜在学校里的时光有多么惬意自由,毕业后所面临的窘境就有多么难堪。

    标点与文字砌成的堡垒在钢铁蒸汽浇筑的轰鸣声中坍塌;跳跃灵巧的韵脚和柔软妙曼的从句织就的丝绸诗篇哭泣着熔化为锅炉里的一抹白烟。他眼睁睁看着旧日花园里的常青藤与玫瑰被一双布满煤灰的粗糙大手撷下,夜莺在笼中泣血高歌,替这个由齿轮与黄金组建的时代怪物加冕。

    温斯顿高声痛骂浪漫已死,醉倒在古典的坟墓前黯然垂泪。然而当太阳驱散迷雾,他在镜子中看见了一张荒芜遍布的面孔。

    迈出象牙塔的第一步,即是决定去向。

    摆在面前的有两条路:用一小部分理想换取勉强饱腹的面包;又或是回到家里,继承那份衣食无忧、抛弃尊严的家业。

    诗社的学长不是很能理解这种无谓的拉锯挣扎,在他看来,私人信托于当下而言完全是一份受人尊敬的体面职业。盖德家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一直替一位赫赫有名的领主管理财富,不仅走在行业的前列,也从中积累了大量的人脉和好声名。若没有两代人的兢兢业业,也自然没有温斯顿如今这番无用的纠结。

    看在往日的交情上,学长给他介绍了一份在报社编审稿件的工作。说起来也颇有些讽刺,温斯顿的文学梦尚未破裂的那会儿也曾孜孜不倦往各大报刊投稿,他尝试了无数题材,倾注了满腔热血,徜徉在墨水和白纸拼凑的伊甸园中幻想声名鹊起的场面,直到为了填饱肚子咬了一口苹果,后知后觉地清醒过来,才发现自己除了一堆被退回的废纸,连对于文学的激情也如口袋里的积蓄一般日渐缩水。

    自从知道他宁愿在南部过着精打细算的生活也不愿回家低头,父亲再也没有和他说过话,倒是母亲时常偷偷汇来补贴,趁着父亲不在家的时候短暂打个电话。

    写信,好像很久不曾有过了。

    温斯顿拿剪刀裁开信封,认真读着母亲笔下的每一个字。

    两页的信纸很快便看完了,他靠坐在办公室里那张硬木椅子上思索片刻,拿来报纸查看火车时刻表,又在地图上涂涂写写。十分钟后,终于下定了决心。

    学长得知消息后也只是挑了挑眉,温斯顿这样的出身能坚持到现在已是难得,热情耗尽后,妥协是早晚的事。

    所以并不把他的告假看作是暂时的,反而好心祝福他脱离苦海。

    温斯顿哭笑不得,简单收拾了行装,把租房托付给学长处理,七年来第一次坐上回家的火车。

    在明亮的车厢里,他再次把母亲的信翻出来品读。是有了父亲授权首肯,她才能放心大胆地寄出。

    里面写庄园里的葡萄很甜,地窖里的美酒香醇,花圃里的郁金香盛放,他儿时的那匹小木马淋了雨,生出一朵朵灰绿色的霉斑。

    然后告诉他,祖父的心愿已了,不如一起去他的墓前献上一束鸢尾花。

    这也是温斯顿下定决心的原因。

    祖父一生正直守信,他那种板正的行事为人与如今匆忙的世界格格不入,甚至对于受托人这个职业而言,也显得不够圆滑、过于老派。迅速崛起的资本新贵们更愿意乘着人力和机械在工业革命的浪尖上翻滚,在有限的生命里一次又一次地与命运博弈,享受着朝生暮死一般的高潮快感。

    在这样一个混乱的,癫狂的,咆哮着的,疾驰在历史轨道上、一半新生,一半陈旧的青铜时代,当奥德修斯的执着坚定已不再被视为英雄式的美德,只有那些经历过战争、在帝国权力更迭的淘洗中留到最后的赢家;那些连王室也要避其锋芒、拱手让出一部分利益的对手;那些在一片土地上扎根、血脉生生不息的古老姓氏;那些遍布各地,把经济命脉和行政自治牢牢握在手中的领主和贵族,他们固守传统与规则,才愿意选择像祖父这样的人来看守金库。

    火车“哐当哐当”行驶过一片绿油油的菜田,从窗外吹进泥土青草的香气,褐色的山脉邈远绵延,在一阵规律的颠簸中遮住一角晃晃日晕。

    温斯顿闭上眼睛深深嗅了一口气。然而嘴角的笑容还来不及达到心中愉悦的程度,便随着渐缓的车速一点点凝结——直到传来号角般的汽笛声,车子停靠在这片一望无际的原野上。

    车厢玻璃被重重拍了两下。

    他几乎是跳坐着扭过身,见穿制服的列车员闷声闷气地招了招手,“下车。”

    那语气听上去可不妙。他下意识提起小牛皮包,狭窄逼仄的走道容不下并行,只能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

    “怎么就要下车了?终点站不是在罗格涅区么?您看我的车票......”

    列车员头都没抬,一句“故障维修”就把他打发了。

    温斯顿急得像是在跳探戈,“那要等到什么时候?不能在车上等么?”

    “不能。三天后有一辆车重新发出,你拿着票可以免费上。”

    “现在,”列车员抬了抬眼皮,从怀里掏出一枚印章啪地盖在车票上,用力过猛,墨泥甚至渗透了纸面在他手心留下一圈圆圆的印记。

    “请你下车。”

    脚边是手工缝制的鞣皮行礼包,身侧是一根手臂粗细、一人之高的简易站牌,黑色的漆皮早就掉得斑驳,深嵌进石缝的根部被填进砂砾色泥土,几根蔫头蔫脑的杂草正迎风朝他打招呼。

    视线移回到手中那张振翅欲飞的车票上,方才还远远躲在山背后的太阳不知何时当头照下,温斯顿眼前一阵晕眩,立在石板砌成的台子上摇摇欲坠。他一手握住干裂锈蚀的铁杆,眯着眼睛看了眼站名,缓缓蹲下去时甚至听到了膝盖关节发出的一声脆响。

    “博斯蒙特郡。”

    他苦笑一声,嘴里泛上一股饥饿的酸味。从包里拿出水杯润了润嘴唇,又扶着唯一的支柱颤颤站起,四下一望,哪里还有闲情欣赏午后的田野风光,那一波波迭起摇摆的绿色......他想,应该是麦苗吧,此时已赫然变成了海神怒意下的浪涛,而自己就像是被吹离了去往伊萨卡航路的可怜幸存者,抱着一根孤独的桅杆一眼望不到岸。

    肚子咕噜噜唱起奏鸣曲,他甚至开始怀念车站里油腻的热狗和三明治的味道。

    许是看他被匆忙赶下车的模样太过惶恐可怜,列车员临走前曾指了指一个方向,

    “往那边走,有城镇,有村庄。”

    温斯顿大惊,“那要走多远?”

    “大概......走到晚上。”

    十分钟之前,穿着条纹西装和新擦过蜡的山羊皮鞋走在一条条纵横交错的田垄地上或许能登顶成为他二十五年的人生中最不可思议的经历,而在翻滚腾跃的黑云和隆隆闷雷声中接受倾盆大雨的洗礼显然是后来者居上。

    他垂着脑袋艰难睁开眼。豆大的雨点打在泥地上,很快积起一小滩水洼,干涸的土地融化在这一泼春日馈赠里,与这不期而遇的天降来客共同在他的裤边鞋面上谱起颂歌。他抬了抬脚,不过是发怔的功夫,鞋底就已沦陷在盖亚柔软的怀抱中。

    “......”

    浓云欲倾,狂风大作,巨雷振聋发聩。他抹了一把脸上的水,眯起眼睛寻找方向。

    很快,这艘搁浅在麦浪上的小船便从重重雨幕中隐隐望见一抹澄亮飘摇的微光。

    温斯顿腹中涌上欣喜的酸意,怀抱提包快速淌过泥泞,羊皮皮鞋三番两次被田间的石子绊住,他顾不上脚底踉跄,两眼恨不得一眨不眨地盯着那束愈近的灯光,生怕是夜里雾气作怪,生出蜃景害人空欢喜一场。

    跌跌撞撞跑出那片田野,不知在平坦开阔的土地上狂奔了多久,嘴巴里灌进雨水,缓解了焦躁的渴意却没能抚平肺部抽痛。

    直到两脚重新踏上切割成方形的光滑石板路,抬起头,那束指引他来到此地的光正佁然不动地钉在一堵砖墙上。

    他看了眼高逾十数英尺的漆黑大门,小步小步走近上前。

    可不等看清门牌上主人家的姓氏,当空一道闪电骤然劈下,那盏菱柱玻璃路灯先他一步受不住惊吓,挣扎了几秒便归寂于暗。

    这似乎是一个不太好的征兆。

    若是今日之前在书上看见这一幕,他肯定会得意地摇摇头,待主角在那些古怪的大宅中遭遇各种不幸时再加以讥讽。

    可是现在——他连内裤都湿在屁股上,哪儿还有力气去找下一个住处。

    有灯就意味着有人吧,他在砖墙上摸索了一阵,从木质的门牌正下方找到一处摇铃。咽了口口水,握住铃内一根坠着金属铸物的细绳用力一拉——

    就在他以为摇铃年久失修、或是处无人居住的空宅正暗自失落时,“喀”地一声,两扇紧闭的镂花大门滞动地启出一道缝。

    温斯顿心中百感交集,此时低头已经看不清鞋子的轮廓,裤腿黏在脚踝上,脚趾动一动能挤出水来。他立在原地踌躇,一边担心误入困地小命不保、一边在精神和肉体带来的双重压力下蠢蠢欲动。

    似乎连老天也不看过这般犹豫。又是一道闪电打在头顶,他像是被戳破了秘密的窃贼,吓得连忙收回还拽着铃绳的手,战战兢兢看向身后——大雨连天的黑夜里自然不会有另一个倒霉蛋,不过借着一闪而逝的白光瞥见了门牌上的字。

    “......hara......”

    虽然只看清一半,但也足够他明白主人家欧瑞尔人的身份。

    温斯顿重重吐出两口气,迈着视死如归的步伐上前推开一扇沉重铁门。

    在一阵吱吱啦啦刺耳的陈腐锈音声中,这幢看不清面貌、笼罩在晦暝雨雾中的庞然大物赫然出现在他面前。

    —

    (欧瑞尔人:东方人  orior    奥西多人:西方人  occido

    架空东西方大融合背景,简单地把人种分为了东方人和西方人,以东方人的视角叫西方人就是“西人”,相对着“东人”不太好听,oriental这个词又非常矛盾,有种殖民主义残余和西方视角凝视下的落后。想了想干脆用拉丁语里这一对表示riseamp;fall的orior和occido指代。

    十二章短篇。)